本情趣用品網站依電腦網際網路分級辦法列為限制級,未滿18 歲謝 絕進入!



有些東西真的不太適合自己親自去買~~因為太害羞了...

橋本有菜也會覺得不好意思~~~所以上網看了一下沒想到在這裡就能買到

日本EXE*----- 貓耳妹 擬真人工陰道自慰器真是太棒了,再加上我在這裡還發現很多不

一樣的商品可以購買,而且樣式又多~~真是省下我很多寶貴的時間...

而且購買的商品還會幫我們隱密包裝好,外觀也沒


任何情趣字樣~這樣才不怕收件時會尷尬...^0^

再加上這個成人情趣精品網裡面共有( 10000多種商品 )~這裡

真是購買情趣用品的天堂!!!!!!!!

想了解更多情趣商品資訊的話不妨進來看看喔~~~~~!!







商品訊息功能

:

日本EXE*----- 貓耳自慰器妹 擬真人工陰道自慰器

商品訊息簡述:



六龜警分局茂林分駐所員警陳家益、陳建元2人,於日前執行查捕逃犯勤務時,運用警用電腦查詢系統清查,發現家住高雄市大樹區中興街之曹○華(74年次、32歲),為酒駕不能安全駕駛之通緝犯,並於6月29日經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,員警陳家益、陳建元2人,旋即前往曹嫌住處查緝,順利將其逮捕並帶返所內偵辦。

曹嫌被捕後自己也承認,前後7次被警方查獲酒駕,家人從關懷、規勸,轉趨心灰意冷,後至不理不睬,現已完全不聞不問。(圖/六龜警分局提供 , 2017.07.12)

曹姓通緝犯原為日薪2至3千元之板模師父,家境小康,但因嗜酒如命,屢屢酒後駕車,被警方查獲7次酒駕送辦,終至喪失工作,目前靠打零工維持生計。員警陳家益、陳建元2人,循綫前往曹嫌住家時,是由其母陪同帶到2樓臥室將其逮捕。

員警陳家益、陳建元2人,循綫前往曹嫌住家時,是由其母陪同帶到2樓臥室將其逮捕。(圖/六龜警分局提供 , 2017.07.12)

曹嫌被捕後自己也承認,前後7次被警方查獲酒駕,家人從關懷、規勸,轉趨心灰意冷,後至不理不睬,現已完全不聞不問;員警陳家益、陳建元2人聽聞,也對曹嫌循循善誘、動之以情,曹嫌當下懊悔萬分,保證入監後必定痛定思痛、澈底悔改,並對員警勸導、關心之情表達感謝。

【 NOWnews 今日新聞 】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,飲酒過量有礙健康!※



新竹市男子李靖涉嫌教唆陳天心拐殺一名小六男童,兩人一審時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。高院今(31)日開庭,被害男童父親表示應判兩人死刑,李靖則批檢方不應指他有戀童癖;而陳男企圖下跪道歉被阻止後,更要被害人家屬「別被仇恨蒙蔽」,庭末合議庭諭知6月30日宣判。

25歲的李靖因打球結識就讀國小六年級的林姓男童,104年5月間,李靖以打電動為由,將男童帶回租屋處,陳天心則趁男童打電動時從後方勒斃男童,之後李男將男童屍體抱到另一租屋處,將男童的屍體放在床上後在房內噴灑水煙,並服藥企圖輕生未遂,陳男則逃往嘉義。

兩人被逮後,陳男供稱以50萬元代價受雇於李男,幫他勒斃男童;李男則稱自己有財務問題想尋短,與男童感情好才想帶他一起走,因自己下不了手才教唆陳男殺人,兩人最後被依殺人罪起訴。一審時,新竹地院認為2人雖無悔意,但仍有教化可能性,因此判處2人無期徒刑,全案經上訴,現由高等法院審理。

高等法院今日開庭,檢方提出精神鑑定報告及心理衡鑑報告,指出李男有高度可能罹患戀童癖且無法排除有反社會人格。此外,李男另涉性侵10名男童,若判處無期徒刑,李男假釋後,難保不會再犯,認為他應與社會永久隔離;而陳男狠心殺害素不相識且無冤無仇的國小男童,代表他毫無人性,因此請求判處兩人死刑。

對於檢方說法,李男則嚴正反駁,認為性侵男童案尚未定讞,檢方不應直接安「戀童癖」的罪名在他身上;而陳男則一度想向男童父親下跪道歉,但被法警拉起,陳男隨後向林父表示抱歉,並喊話希望林父不要「被仇恨蒙蔽」,還說「這樣生活過不下去」等語。

【 NOWnews 今日新聞 】 提醒您:

自殺不能解決問題,勇敢求救並非弱者,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。透過守門123步驟-1

問2應3轉介,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。

費洛蒙香水 推薦※安心專線:0800-788-995(0800-請幫幫-救救我)

※張老師專可愛造型的公仔跳蛋線:1980

桃谷繪裡香※生命線專線:1995



SM道具,公仔跳蛋,充氣娃娃,成人商品,自慰杯,自慰套,自慰器,性感內褲,威而柔,後庭拉珠,按摩棒,真人娃娃,強精套,情趣娃娃,情趣內衣,情趣芳香精油,情趣按摩棒,情趣振動棒,情趣蛋,情趣跳蛋,情趣睡衣,情趣精品,情趣激情聖品,情趣禮品玩具,無線跳蛋 ,跳蛋,潤滑液,震動棒,鎖精套環,變頻跳蛋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argeThiel2763 的頭像
    SargeThiel2763

    王幸桂的生活時報

    SargeThiel276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